近日,2016年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规定出炉。根据《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积分累计达30分的新市民,可为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据了解,申请积分入学的新市民须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且在佛山市居住记录累计满半年,居住记录以居住证登记信息为准,从今年5月30日(含当日)往前推算。具有合法监护人资格的新市民,可为其监护的非本市户籍儿童申请积分入学。此外,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禅城户籍,小孩属非佛山户籍且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亦可申请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的受理时间为5月16日到6月6日,申请人可到产权房所在地或居住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祖庙街道新市民还可到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受理积分入学。
禅城区积分入学分两个区域排名,按照一区域一分数线(入学资格积分分值)原则。其中,南庄镇为一个区域,祖庙、张槎、石湾镇三个街道一个区域。新市民积分达到积分入学资格积分分值并经公示无异议,其子女将获得入学资格。
相关负责人提醒,为节省等候和办理时间,同样的证明材料,如内容相同的关系证明等,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无需重复提交。此外,申请人还应按下列序号整理好所需提交的积分材料。
积分入学必备材料:
(一)《禅城区新市民积分申请表》,收原件(1份);
(二)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申请人以曾用名申请,需同时提交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三)《广东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户口簿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申请人以合法监护人名义为学龄儿童申请,应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
(五)子女为禅城区以外小学应届毕业的,提供毕业小学盖章出具的学生学籍登记表,收原件(1份)。
2021-08-2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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