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称,为方便跨省市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自2017年5月24日起,广州市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接续平台),职工可直接前往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后继续缴存。
接入平台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外地公积金中心转移至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移至外地公积金中心的,均可持相关资料直接前往转入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公积金中心将通过上述平台操作,无需职工个人再提交缴存证明和两地奔波,办理手续大大简化。下面,掌柜君就拿佛山作为例子向大家解释一下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
一、从广州转至外地(佛山)
如果哪位小伙伴需要把公积金从广州转至佛山就需要如下办理:需要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完整准确,且与广州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已办理账户封存手续的,可在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向佛山中心申请将在广州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佛山中心,广州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附件:
1.外地转入所需的材料
2.转入新单位、账户合并所需的材料
二、从(外地)佛山转至广州
申请条件:首先职工在广州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广州中心。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向广州中心受理网点提供外地转入相关材料(附件1);
2.受理网点审核,并将结果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佛山中心(3个工作日);
3.佛山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转出地中心操作,5个工作日);
4.广州中心确认资金到账,并通知申请人(3个工作日);
5.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附件2)到任一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中心网点或银行网点均可)办理转移合并手续。 如资料齐全,可当场办结。
受理地点:广州中心下设的铁路分中心(只办理铁路系统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业务)及各办事处、管理部(详细地址请查询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业务网点-中心经办网点电子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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