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精神,并结合房地产中介行业房源资讯不明确、交易主体履约能力不足、从业人员胡乱承诺等导致违约情况时有发生的行业现状,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和守法能力,提升企业维权能力,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和佛山市地方立法研究咨询与服务评估基地、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民法典法律讲座”。蒙小君律师代表灯湖律所进行了以“民法典时代下房地产中介服务法律风险解读”的专题讲座,提高了企业规范后续经营的意识,收到大家广泛好评。
讲座开始,蒙律师针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发展现状,结合民法典,对股权风险与交易风险两部分内容进行了宣讲。
在股权风险部分,蒙律师首先设计了一个生动的案例,使现场听众身临其境地进入到了设计场景之中,从而更好地理解在成立公司、发展公司过程中的各种股权风险。蒙律师在股权风险部分向下,主要向大家讲解了三个风险点,分别是认缴资本制与实缴资本制的风险、隐名持股/代持股的风险以及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的风险。
在股权激励部分,蒙律师着重强调了实股、期权以及代持股三种股权激励方式的区别以及优缺点。除此以外,蒙律师还向大家介绍了三种不同的持股方式,即直接持股、有限公司持股以及有限合伙持股。
在交易安全部分,蒙律师通过逐一回答虚拟人物“君君房地产经纪公司”的问题,向大家生动地阐释了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交易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各种风险点并给出了合理建议。
在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意外地风险,而最常见地风险点有: “跳单”导致佣金难以追讨的风险、操作无证单、阴阳合同等行政处罚风险、未尽审查义务及担保责任的风险以及资金监管不当的风险。蒙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寓讲于案,既生动地分析了每一阶段可能产生地风险,同时也提升了在场各位听众知法、守法地意识。
在资金监管不当风险部分,蒙律师结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因房屋权属转移或房款交付所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存量房交易中房屋、交易主体等多元化地现状,一方面向大家介绍了目前资金监管的各种方式以及各种方式背后隐含的风险,同时也提出了一种新的资金监管方式——公证处的提存公证方式。蒙律师的讲解不仅能够让大家更加了解资金监管的重要性,同时也提升了中介行业规范经营、规避风险的意识。
随后佛山市地方立法研究咨询与服务评估基地吴义茂教授也开展了《民法典与民法精神》,向与会代表讲述了民法典的立法意义以及民法典相比其他的法律条文新增的亮点。
讲座结束后,企业代表结合自身公司的情况进行提问交流,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和佛山市地方立法研究咨询与服务评估基地、广东灯湖律师事务耐心进行解答。
灯湖律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走出去,对外开展灯湖活动。此次,灯湖律所受邀参加由佛山房地产业协会举办的民法典讲座并进行专题演讲,不仅能够为佛山市的法治建设与发展贡献自身力量,同时也能够灯湖律所不断深入行业,为大家提供更为专业、到位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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