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感谢您的提问。
房产证加名和过户类似,将自己的份额分一部分给别人,可以通过赠与、买卖或析产三种方式来实现。
1、当我们定向安置房继承后先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房管局办理房产证的名称变更的登记,然后再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2、当然如属于法定继承,所有继承人均应到公证处,携带好死亡证明,亲属证明等公证处要求的材料办理;
3、其次如属于遗嘱继承,继承人应当携带遗嘱和其他法定继承人确认遗嘱的材料等材料办理;
4、那么上述手续办理完成后,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您凭公证书和房产证等材料,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5、这里的费用主要包括房产的评估费用和公证费(上海是房屋评估价的2%),过户登记时如果是遗嘱继承,还要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