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 开发商资金链或严重“吃紧”
不少业内专家认为,由于开发商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预售款,一旦收紧,或使开发商的资金链严重吃紧,更不排除资金链不怎么充足的开发商面临被淘汰的风险,对目前持续走低的楼市也将会雪上加霜。
谢逸枫指出,从开发资金来源来看,房地产项目的预售款包括定金、预收款及个人按揭贷款。其中,首付款在项目开盘销售时就已交付,个人按揭贷款则在签署购房合同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后由银行发放。进入2010年后,因为房企融资渠道不断被收紧,银行、资本市场等低成本融资渠道几乎完全关闭,只剩下如信托、民间资本、海外资本等少数高成本融资渠道可以获得资金,预售款对于开发商的现金安全显得更加重要。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监管商品房预售款或许远没有提高商品房的预售标准来得更为直接,对开发商造成的资金压力更大。
经纬行研究部主任曾英杰认为,预售款是开发商资金主要来源之一,也是开发商能实现资金滚动式开发的原因之一。监管预售款,对开发商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因为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开发商资金的流动性。
在资金链受制的情况下,开发商必然会降价促销,更不用说还要捂盘惜售了。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也表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会紧缩开发商的资金流,促进开发商加快推盘,防止囤地、捂盘和烂尾等现象。
不足 广州预售款制度存有漏洞
尽管此次预售款监控广州没有在内,但其实广州是最早实行该政策的城市之一。据记者了解到,2006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控全额全程系统启用,16家商业银行与该系统联网,对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进行实时监控。实施至今,广州尽管没有出现大规模的“烂尾楼”、开发商携款潜逃等现象,但逾期交房、房屋质量缺陷、虚假广告等问题依然存在。
曾英杰表示,这说明该政策存在一定的漏洞。首先,虽然16家商业银行与该系统联网,但开发商和银行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监管力度有限;其次,广州的政策依然是将预售款交到开发商手里,根本的环节没法做到防范。
据悉,预售资金是房产开发商将建设中的商品房在竣工备案前预先出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一旦出现预售款使用不规范,就容易导致逾期交房、延期办证、质量缺陷等一系列问题,严重的还会出现“烂尾楼”等问题。
因此曾英杰认为,买家的商品房预售款不能交到开发商手中,必须交由第三方手中。据悉,深圳在2006年11月23日出台《深圳市房地产条例》规定:预购人交付的定金、保证金、预售款等各种款项均应当由房地产预售人委托一家金融机构收取,预售人不得自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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