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认为:车辆丢失是物业失职
网友认为车是在小区被偷,他每个月都有按时缴纳物业费,而物业却连一辆自行车都看不住,小偷进入小区如入无人之境,这是物业的责任,因此要求其赔偿损失。
小区物业:住户未签订任何保管合同,要求赔偿不合理
据小区物业公司介绍,住户并没有和他们签订任何保管合同,也没有任何承诺,因此,要他们赔偿是不合理的。小区居民每月缴纳的物业费只是用于小区的绿化、保洁以及维持小区工作人员的薪水。而这些经费里面并未包括小区居民的财物保管费,所以,物业公司虽然有义务保证小区的治安,但如果小区财物丢失,都要他们赔偿,那对于物业压力就太大了。
律师:签订保管合同要清晰注明责任归属
小区住户遇到财物被盗,首先应先向公安局报案,只有通过公安部门的调查,才能证明你的财物是否确实被盗,这是前提。而小区居民财物在小区内被盗,物业是否需要赔偿?这要看居民与物业是否签订了财物保管合同,并在合同里清晰注明一旦在小区内丢失责任的归属、如何赔偿等问题。在签订了合同之后,还要看财物丢失,是否是由于物业过错造成的。如果业主未与物业签订任何保管合同,物业不需承担任何赔偿。
网友质疑:电瓶车在小区被盗,物管不赔偿,是否可拒缴物管费?
电瓶车在小区被盗和物管费是两个概念,二者即有区别又有联系,应该说看管业主的财务是物业服务的职责之一,但是物管费包含小区卫生,治安及共公场所的修缮\绿地的绿化和维护等等。一般的情况是依据各地方政府颁布的《物业管理条理》执行。有的地方《物业管理条理》规定:车辆在物业规定的地点存放且服从管理,如果丢失、损坏给予赔偿。有的地方《物业管理条理》规定:车辆在物业规定的地点存放且交纳看管费,如果丢失、损坏给予赔偿。
法律常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目前关于物业管理合同中,都有关于小区保安的条款,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后,物业管理公司就有义务对小区的治安起到保护作用,对于物业管理公司的不作为行为,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额要在实际损失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