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未交有权解除合同
记者了解到,开发商还与一些买房的市民签订协议,规定房产如果没获得有关部门签证,买房人应自动放弃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开发商可以本金和利息收回房产,但水电费、物业费、非毛坯费需要业主自行承担。
而在《致业主的函》中开发商也声明,如果业主未在规定日期内补交差额房款,就视为放弃了商品房的购买,开发商则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我们在这也住了一年多了,而且每家每户都花钱搞了非毛坯。现在只说交还房款,那我们的非毛坯费怎么补偿?”何女士告诉记者,如果真要退房,就必须把非毛坯费也退还给业主。
蕙兰苑的大部分业主都不愿意退房,他们认为现在很难以同样的价格买到这种房子。“当时房款是一次性付清,我们很多人都是卖了别处的房子买了这里的房子,现在房价涨了,我们拿这些钱根本买不了房子。”业主们反映。
调查:蕙兰苑已被法院冻结
记者调查发现,所有接到《致业主的函》的买房市民,都没有办下房产证。其实蕙兰苑早已因为开发商的股权纠纷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按照有关规定,没有法院的许可,开发商不得出售该处房产,否则房屋买卖无效,购房市民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为了解具体情况,记者曾到千叶花园的售楼部,发现蕙兰苑的大幅效果图被作为主推项目摆在显眼的位置。记者就业主反映的开发商加价一事采访售楼小姐,她表示要问主管,但主管不在。
记者要求看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具的出售许可证明,也未能如愿。随后,记者将名片留给了该名售楼小姐,请她下午联系负责人回应记者。但直到昨天19时,记者仍未接到开发商方面的电话。
律师说法:开发商涉嫌欺诈
“开发商涉嫌欺诈。”昨天,广东浩淼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表示,按照规定,法院冻结的房子未经允许不能售卖,开发商应该承担买房人的损失。
谢凯进一步解释说,承担损失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开发商赔偿购房人的本金及利息,按照现在的房价,这种承担办法实际上是便宜了开发商;另一种是按照有关商品房的买卖规定,开发商赔偿购房人两倍的本金及其他违约责任。但不管按哪种方式赔偿,购房人都很难讨回房屋主权,因为这次买卖是无效的,除非佛山市中院出具房屋出售证明,双方再签订一份购房合同,这次交易才算正式生效。
2021-08-25 19:28
2021-08-25 16:07
2021-08-25 08:56
2021-08-25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