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佛山房地产网  > 掌柜验房 > 验房法规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点赞(0)
收藏

房产登记分为哪几种情况 房屋登记要“共同申请”吗?

来源:房掌柜  整理 佛山房掌柜  2020-08-25 09:02:55
[摘要]房屋登记需要共同申请吗?这是很多人在处理房产问题的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到底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房产登记分为哪几种情况呢,请看下文。

房产登记分为哪几种情况

房屋登记要“共同申请”吗?通常意义上,我国的不动产登记遵循共同申请的原则。具体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买卖;(2)交换;(3)赠与(遗赠除外);(4)抵押;(5)典当;(6)分割;(7)合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由于大部分的房屋物权变动都是基于双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只有法律行为的双方主体都到登记机构进行申请,才能让登记机关进到审查义务。给予双方的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这是申请的一般方式。另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还对共同申请区分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申请事项。共同共有的房屋,需要全体共有人或其代理人进行申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房屋登记只能“共同申请”吗

少数情况下,房屋登记可以单独申请。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五)房屋灭失;(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分享到:
责任编辑:周华恩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5年回本?禅城惊现“以租代售”卖铺 小心骗局!
  2. 2共784户!一半面积超100㎡!龙光三水新城首子规划披露
  3. 3共784户!一半面积超100㎡!龙光三水新城首子规划披露
  4. 4家装成新居住行业入口 被窝升级发布“十心实意”安心承诺
  5. 5备案名和玺园!建发三水首盘牵手雅居乐&融创共同开发
  6. 6注意了!这两种情况在佛山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7. 715栋住宅!配建18班幼儿园!保利狮山小塘项目规划出炉!
  8. 8快讯!地铁4号线最快今年10月动工,分7个标段建设
  9. 9复式生活 让幸福多一层|金融街金悦郡101㎡全能复式板房盛世绽放!
  10. 102栋住宅!建幼儿园!佳源集团佛山首个项目规划披露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