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项应该成为第一批立法项目?哪些事项成为需要迫切破解的难题?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咨询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20多名立法专家顾问针对9个立法建议项目“点赞”、“拍砖”,提出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在昨日的会议上,关于河涌水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以及餐厨垃圾等立法建议项目成为专家们力推的项目,建议佛山的第一批地方性法规要在这四个立法建议项目寻找突破。
A
立法建议项目: 《佛山市河涌水环境保护条例》
(暂定名)
必要性:污染源多监管缺位
我市共有工业污染源42530个,印染、造纸、化工、非金属矿物制造等重污染行业的产值仍占全市较大比例。但由于基层环保执法配套跟不上,导致监管缺位。
村级工业污染成为我市河涌的重要污染源头,但由于村级工业租金和收益分红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阻碍了村级工业污染的治理。而村(居)委会是基层自治组织,无法通过行政管理手段达到环保责任追究的目标,因此有必要通过地方性法规明确村(居)委会及相关受益方的环保责任,促进河涌水环境的整治。
■专家建议
条件较成熟迎难也要上
“佛山是岭南水乡,河涌众多,河涌水环境关系到市民的普遍利益。”立法专家顾问、市水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曹国栋认为,现在水环境的保护确实存在较大的问题,但经过近年来实施的“一河一策”等措施,对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条件比较成熟,应纳入第一批立法项目。”
河涌治理一定会触动部分村民的利益,立法专家顾问、广东毅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范毅强建议,要迎难而上,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如果绕着问题走,那立法的意义就不大。
B
立法建议项目: 《佛山市物业管理条例》(暂定名) 必要性:业委会“名不正言不顺”
佛山虽已制定《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多数政府职能部门执法并不理想,而是将问题和责任交给没有执法权的物业服务企业,使得不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比如小区内的机动车乱停放、随意破坏绿地以及违规搭建等问题。
虽然我市业委会组建率全省最高,但业委会力量薄弱,业委会缺乏合适的法律地位,也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和指导单位,业委会存在“有数量缺质量”的问题。此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于上位法律法规的缺失,一直没有明确的使用程序,影响其使用效率和作用的发挥。
■专家建议
明确业委会法律地位
“佛山的小区越来越多,怎么解决物业管理问题是当前的迫切需要。”立法专家顾问、佛山市房协会长骆仪克建议,对物业管理的立法,要明确业委会的法律地位,在规定上做得更细,更有操作性,同时也要明确行业协会能做什么。
而在立法专家顾问、佛山市海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孔善广看来,加强物业管理,一定要把业主摆在突出的位置,“有哪些权利,有哪些义务,都要进行明确”。
C
立法建议项目:《佛山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暂定名)必要性:历史建筑保护相对滞后
目前,历史建筑认定、公布、挂牌保护等工作相对滞后,针对历史建筑及传统建筑的破坏时有发生。历史建筑保护的日常巡查、现场保护责任主体仍有待进一步明确。一些关于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也需要强有力的地方性法规来保障实施。
2021-08-23 08:47
2021-08-23 08:46
2021-08-21 20:13
2021-08-20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