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我市高速路治超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市交通执法部门加强在一环平胜大桥治超。
4月20日,佛山、广州、珠海、肇庆、惠州、江门、茂名、云浮等8个地市启动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包括广佛、佛开、广珠西、广明等38条高速公路共259个出口同步开展。据了解,货车3次超限超载将列入“黑名单”,超限超载车辆一经发现,实行“一超四罚”。
“五一”假期,我市高速路治超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在高速公路出口等重要卡口开展超限超载车辆非现场执法,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利用高速公路出口称重、监控系统、高清车牌识别系统等设施设备,收集涉嫌超限超载车辆的原始数据以及信息(包括车型、车牌、称重信息、车辆照片、视频资料等),定期向属地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交通执法部门根据违法超限证据,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
按照处罚标准,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给予处罚: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一吨的,予以警告;超过一吨的,每超一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据悉,全省已建立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
目前,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和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间已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入口阻截劝返,对有三次超限超载行为且未接受处罚的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进行劝返,严格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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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超四罚”?
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按照《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2021-08-2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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