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海区国土部门获悉,为提高市场投资者参与土地前期整理的积极性,南海区现已实施《南海区“三旧”改造项目引入合作方开展土地前期整理的操作指引(试行)》(简称《新指引》)。
《新指引》改变了引入合作方的竞投方式及收益方式,废除“保底价”进行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改为对合作方分享的增值收益(即溢价收益)比例竞价、比例低者得方式。
不再对“保底价”进行竞价
2016年5月,南海区印发实施了《南海区“三旧”改造项目引入合作方开展土地前期整理的操作指引》(简称《原指引》),有效规范了各镇(街)“三旧”改造项目引入合作方开展土地前期整理的行为。不过,随着房地产市场持续走高,土地价格不断攀升,土地前期整理市场也出现了新的状况。
南海区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原指引》规定,原来以对项目土地“保底价”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引入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合作方的收益主要靠项目土地溢价分成。但如今房地产市场火热,市场愿意给予的“保底价”越来越高,拉高了土地成本,直接推高了土地交易价格,还可能触发“熔断”,造成项目无法推出,也不利于房地产调控大局。
因此,《新指引》对《原指引》进行修改,不对项目土地“保底价”进行竞价,改为对合作方分享的增值收益(即溢价收益)比例竞价、比例低者得的方式引入合作方。
奖励比例有调整
《原指引》的另一个缺陷是,对土地前期整理溢价分成采取阶梯式分配,双重阶梯式分配较为复杂,不利于实际操作。
《新指引》完善了合作方收益方式,土地前期整理合作方收益有三种方式可选择,包括垫资回报、增值奖励、垫资回报与增值奖励相结合。
按照《新指引》,合作方参与前期土地整理,可获得不高于土地整理成本15%的垫资回报。同时,合作方还可参与一定比例区间的增值收益分配,奖励比例由村集体表决决定,最高值不高于增值收益的50%。南海区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参与增值收益分配,有利于提高市场投资者参与土地前期整理的积极性。
此外,《原指引》中“保底价”“溢价”等措辞与土地出让联系紧密,容易让人混淆。于是《新指引》对相关的措辞进行了修改,比如将“保底价”修改为“村集体的基本收益”,将“溢价”修改为“增值收益”等。
2021-08-2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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