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在回应日本记者提出的有关房地产税问题时,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会按照中国国情合理设立房地产税制度。目前全国人大、财政部和相关部门正起草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按照这个思路,正在进行设计完善,同时论证、听取意见。
史耀斌说,历史上看,房地产税作为一个税种历史比较悠久,最早起源于欧洲。随着时代发展,个人财富集聚,大多数国家都实现了房地产税制度,日本也有房地产税制度。既然是一个大多数国家都普遍采用的税种,那么它必然有其自己的作用,它的作用主要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来起到社会公平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能够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
史耀斌表示,作为世界通行税种,都有共性制度安排。各国房地产税大致有这样四个共性的制度性安排:
1.对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
2.所有国家相关制度安排里,都有一些税收优惠,可以有一些扣除标准,或对一些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
3.这个税属于地方税,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教育、治安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4.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才能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史耀斌说,中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这样的房地产税制度,但我们几年前也进行过试点,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如这位记者朋友提到的,李克强总理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事实上,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也提出,要适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这些都为房地产税改革作出部署。
他表示,推进这项改革过程中,会注意参考国际上共性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同时按照中国的国情,从国情出发,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比如,会合并整合相关的税种,会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方面税费负担等,使房地产税制度更合理、更公平。
今年两会都释放了哪些房产税信息?
3月4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会议发言人张业遂表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今年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改革个人所得税。
(房掌柜广州综合整理自中国网、人民日报、上官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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