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至5日,杭州接连发生3起房闹事件。导火线都是房价下跌给老业主造成经济损失,开发商拒绝补偿差价。年初至今,此类事件在杭州已经发生近20起。(5月6日《现代金报》)
房闹表现出的是购房合同的契约问题,但原因却在于政府的违约违法在先。调控是在卖出高价地后限房价,限购买权利,限贷款权利。而高价地一定不是满足首次消费的。
卫生部和公安部正在发布通告和通知,严打医闹等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时,""房闹""又横空出世。医闹与房闹性质相同点在于,都是相对弱势的一方在表达权利诉求。然而,相对医闹,""房闹""所充当的往往是不太光彩的角色。
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有购买合同,所以一切应依照双方共同签署的购房合同条款为行事依据。房价涨,业主所购房屋增值是好事,但这个好事往往都是业主自己""消受""。如果房价跌,业主就要求开发商补差价,那么房价涨了,业主是不是也该把房屋升值的部分,退还给开发商呢?遵守最起码的契约精神,这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平等、自由、守信的原则和基础。
房屋做为一种商品,有其市场属性。特别是商品房,其价格制订属于市场行为,买卖也都是双方自愿行为。商品交易完毕,如果溢价,收益理应归商品购买人享有。同理,如果商品贬值,也应由购买者承担。除非合同约定,否则法律不会支持购房者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的行为。购买的房产出现贬值,显然值得同情。但同情和规则,这二者显然不能混为一谈。无论将购房视为消费还是投资,其中的情理与法理都一样。笔者认为,就像股票投资赔了钱自认倒霉,凭什么买房不能赔钱?
让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这是国家调控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如果说医闹是患者在医疗纠纷中,缺少权利诉求的途径,那么房闹则纯粹是耍赖,是故意对合同、对契约的违背,如果出现打砸等严重的""闹行"",则应该按照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虽然""房闹""事件,导火线就是房价下跌给老业主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开发商又拒绝补偿差价。笔者认为,房价下降预期仍然存在,但是短期来看,房价或维持稳定。
从中国指数研究院日前发布的4月住宅价格指数显示,全国100个城市住宅平均价格为8711元/平方米,环比3月下跌0.34%,同比下跌0.71%,这也是百城价格指数同比首次出现下跌。
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住宅均价为15391元/平方米,环比上月下跌0.41%,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2.60%,连续第4个月同比下跌,跌幅进一步扩大。但深圳同比上涨0.22%,是十大城市中唯一同比上涨的城市。
对于十大城市跌幅的扩大,笔者认为,尽管今年春节以来各城市住宅成交量有所回升,但在第二季度,企业资金压力和市场库存水平仍在高位,开发企业将普遍加大推盘力度,因此房价仍呈现稳中有降的运行态势。
笔者认为,随着各项针对首套购房人群的优惠政策逐步落地,5月全国大部分城市将迎来年内成交量的高峰;整体房价下降趋势依然存在,但由于部分项目新一期产品出现升级,价格出现小幅回涨,各城市5月均价或维持稳定。
笔者要告诉各方心态平衡才是唯一之举。
2021-09-07 07:44
2021-08-25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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