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深圳宣布实施“三价合一”!据房掌柜了解,此政策将于3月28日落地执行,今天已发到各个银行。
以下为具体内容:
《关于我市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规范购房融资的新闻通稿》
根据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总体定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215号)完善房地产金融调控的政策要求,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通知,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规范购房融资,坚决遏制“阴阳合同”和“高评高贷”现象,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办理房屋贷款业务,要以房地产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不动产权登记系统将对网签合同相关价款与购房贷款额进行自动比对,对未按本通知要求核定贷款额度的银行抵押登记申请,系统将自动拦截并予以退文,并将相关违规情况报监管部门核查。
该政策实施将全面压缩“阴阳合同”生存空间,打击利用高杠杆投资投机购房,夯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二手房价格过快上涨,并提高税赋公平性。同时,也将完善二手房市场监测管理,有利于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全面掌握真实二手房成交价,为房地产调控提供更可靠的数据支持。
政策发布后,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将在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法落实通知精神,要求客户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将继续加强购房贷款业务的监督和检查。
附盈科信荣房地产首席律师张茂荣详细解读:
我的观点和主流观点不一致,我认为如果政府强制推进“三价合一”就是公权强奸私权,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
一方面,银行也属于市场主体,发放银行贷款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贷款成数是以实际成交价而非政府评估价为依据的;
二方面,政府评估价的出台是基于核定纳税的需要,即对实际成交价高于评估价的事实是明知并认可的,由此不能忽视实际成交价的存在;
三是《商业银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政府也不例外。
结论:政府要求银行按网签价审批贷款不但没有法律依据,而且明显违法,但在法律都让道于政策的人治非法治国家,我没有办法预测不会出台“三价合一”!
2021-08-25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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