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月19日)傍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定于今年7月-12月期间开展,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与2017-2018年持平),但最高标准从2017年的22275元提高至24654元。
另外,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
一、本年度调整采取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与网上自主办理相结合的方式,我中心已开通全员网上预约功能(详见我中心官网www.gzgjj.gov.cn的“网上办事大厅—>住房公积金业务预约—>年度调整预约”)专栏,建议人数较多的单位通过网上预约后到银行网点取号办理。 人数较少且已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的单位可通过网上自行申报的方式在线办理调整,方便快捷。
二、自2018年7月1日(含)起,我中心将不再向缴存单位提供通过前台系统接口软件导出缴存数据的服务,请各单位务必提前做好职工基数核准工作。
三、欢迎广大缴存职工关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督促单位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代扣的职工个人部分连同单位部分一并汇缴入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督促单位在2018年7月至12月期间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工作,未完成年度调整前,继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避免中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附《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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