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政策
6月24日
西安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西安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6月25日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提及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同时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购买资格审查。
6月26日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消息: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6月28日
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称,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7月2日
上海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暂行规定》,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须满足设立年限已满5年等条件。
7月31日
政治局会议,首次明确提出“坚决遏制房价上涨”。
7月31日
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主要规定包括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一二手住房3年内限售;新购商务公寓5年限售等。
8月6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将商品住房限购区域扩大为全市行政区域。
8月7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辽宁沈阳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对参会各城市未来房地产调控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住建部提出,各地要加快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对楼市调控不力的城市要坚决问责。
2021-09-10 15:42
2021-09-07 07:44
2021-08-25 19:28
2021-08-25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