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5月21日 下午出让的位于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鹅影路西侧的地块,出让方通知,因规划调整而取消该地的挂牌出让活动。
据地块出让文件显示,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鹅影路西侧地块交易编号为TD2014(SS)XG012,宗地面积为106067.1㎡,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起始价为1.52亿元。地块规划要求中,容积率为>1而≤2.规划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40万元。
此外,该宗地对于竞买人有相关的规定。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竞买。而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需具有中国(含港澳地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身份,且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应具备如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投资“5A级旅游景区”内的旅游项目,或者投资旅游景区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且项目总占地面积不低于1500亩;
2.有作为出品人投资拍摄过不少于2部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核通过(以取得《公映许可证》或《发行许可证》为准),在中国境内已公开放映的电影或电视剧;
3.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应当包含电影制作及发行类业务(以在香港、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为准)。
另外,关于该宗地的建设要求,竞得人需在地块内建设影视拍摄基地,且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000平方米,投资总额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并且,在自取得地块的施工证之日起一年以内,须完成本宗地(影视项目)工程量不少于地上可建建筑面积的33%(≥16500㎡);并必须引进包括从事电影制作及发行、提供艺人管理服务、经营旅游景区相关专业影视城、酒店配套服务的公司。竞得人也需负责宗地内的一切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通水、通电、通路、通下水、通电信、通网络、园林绿化等)和宗地与对外主要道路、供水、供电等所需的全部接驳费用。
2021-08-2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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