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袁伟伦因涉嫌受贿罪在佛山中院过堂,其被指在担任顺德区勒流党工委书记期间收受11人钱物折合人民币超过400万元。庭审中,袁伟伦当庭认罪,但以检举揭发了顺德区原副区长赵万雄为由求轻判。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指控:
主政勒流受贿赂超400万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1981年袁伟伦从军队转业成为顺德的一名公务人员;2006年8月,他从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调任顺德区勒流街道党工委书记;2011年5月,他调任顺德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6月,担任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的袁伟伦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根据市检察院的指控,袁伟伦主政勒流的2006年至2011年是其收受他人财物的高发期。根据指控,袁伟伦于2006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其担任顺德区勒流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李某南、卢某森等11人共计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其中包括人民币243.77275万元、港币167万元、美元10.5万元。此外,市检察院指出袁伟伦还收受李某南赠送的价值11.5万元的日本罗汉松和价值3.5万元的家具。
●手法:“量身定制”招标条件
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袁伟伦涉嫌受贿的事由涉及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在承包工程、受让工业用地、三旧改造、规划审批等事项中提供便利。其中,为企业受让工业用地提供帮助是袁伟伦被指控最多的事由。
据市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0年间,袁伟伦先后为广东小太阳磨砂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凯乐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顺德区东顺木业有限公司、广东信华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华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家企业受让工业用地过程中提供帮助。
庭审透露,袁伟伦最常见的做法为要求有关部门为企业“量身定制”招标条件,从而限制其他参与竞标的企业,令上述企业在招投标中获得胜出。作为回报,企业负责人则向袁伟伦赠送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钱款。
●辩护:
被调查后检举赵万雄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中,袁伟伦当场承认了市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受贿金额。
庭审中,袁伟伦提出自身存在立功表现,依据是其检举揭发了顺德区原副区长、市场安全监管局原局长兼党委书记赵万雄。
2014年6月,袁伟伦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市纪委调查。一个月后,赵万雄随着落马。袁伟伦昨日在庭审时称,自己在接受调查后向纪检部门检举了赵万雄,两人涉嫌在顺德勒流镇安屠宰场的开办和经营过程中受贿。
据了解,今年6月2日,佛山中院开庭审理了赵万雄涉嫌受贿案,赵万雄被控受贿逾200万元。
此外,袁伟伦及其辩护律师提出:被调查后袁伟伦积极配合调查,交代了诸多纪检部门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属自首情节; 案发后家属积极配合退赃。
对于袁伟伦有立功表现应从轻判处的辩护,公诉人则持有异议,认为目前证据尚不能充分证明赵万雄的落马源于袁伟伦的揭发,“我们将在庭后调取补充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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