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黄小姐反映,最近到禅城区一楼盘看房,开发商 表示“交纳2万元诚意金,登记后可享最低9.9折优惠”。黄小姐想买房,但又担心交了诚意金并和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书后,如果房子最终不中意,诚意金没法退。
记者了解到,黄小姐是否能取回诚意金,首先看这个诚意金的性质是定金还是订金。
分清订金还是定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前,收取的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费用,应当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抵作房价款;如果双方最终不能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应该返还这部分的费用;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
诚意金一般作为订金,若双方最终未能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有权取回这部分费用。但值得注意的是,若购房意向书的相关条款把诚意金的性质约定为定金,则无法取回。
为了避免购房合同和销售介绍的内容不符,购房者可以先了解清楚将要签订的购房合同范本,另外,争取把开发商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
2021-08-25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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