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债务
未经财务总监审核拨付拆迁款
市辖五区债务资金管理分散,资金内部控制有一些问题:顺德区土地储备中心未经财务总监审核拨付征地拆迁资金2亿元,三水区土地储备中心未经区领导审批拨付征地款5700万元,高明区西江新城开发公司未经财务总监或管委会主任审批拨款1459万元,市东平开发公司未经财务总监审核支付款项共37.34万元。
◎重点建设工程管理
3500万工程预付款无合同依据
个别工程未立项,或造价超预算、超规模,或工期滞后: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一环”快速干线绿化升级工程投资估算为2.96亿元及该项目增加工程2545万元,审批手续不够完善;北滘立交二期工程未批复概算、预算,审计期间初步估算工程总投资约6.29亿元,超市决策委批准投资额1.29亿元。市公共文化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基坑工程按照合同工期要求于2009年11月完工,但至当年10月底,仅完成总进度的30%,工程无法如期完成。
建设资金拨付无依据: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北滘立交二期工程支付施工单位材料预付款3522.35万元无合同依据。高明区干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将市路桥公司拨入公路建设节余资金3194.31万元,用于高明区财政周转和非市决策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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